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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定8方面工作内容,明确30项具体举措,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部门,加快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全过程全领域,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实施方案》在目标设定上,以“坚持法治为民、坚持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推进”的“5个”基本原则,明确到2025年,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部门治理体系日益健全,交通运输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有效运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法治建设领域的短板、弱项得到明显改善,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总体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机制等8个方面,全面提升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化水平。
在压实工作责任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坚持法治工作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同时也在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上抓好落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不少便民措施。如在许可领域,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实行全省交通运输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进一步提高全省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在更大范围内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企业群众获得感。在执法领域,落实执法为民理念,推广说理式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把服务群众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加快建立交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实现“掌上执法、掌上办案”全面运用,推进联合执法、信用监管,初步实现执法监督、处罚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在线监管,提升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实现执法智慧化与法治化的深度融合。在监管领域,聚焦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对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统一市场体系构建、交通运输新业态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实行重点监管,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基本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交通运输协同监管格局。(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