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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8日讯(通讯员 刘慧琳)今年,新邵县人民医院积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揭露犯罪,该县李某被绳之以法。日前,新邵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对李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李某(男)与被害人戴某(女,被性侵时未满十四周岁)于2021年结识,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并获得双方家庭的认可。2022年,李某与戴某发生性关系致戴某怀孕,戴某到新邵县人民医院就诊时,该院履行强制报告职责,果断报警。新邵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法官普法介绍,本案中,李某、戴某及其家属缺乏法律意识,不知道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是犯罪行为,尤其是戴某的监护人,明知戴某未满十四周岁仍同意其与李某恋爱、同居并结婚。当事人陈旧的观念、法律意识的缺乏以及监护人监管不到位,导致这类案件发现难,往往不知道是犯罪,甚至认为只是家事。是医院积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揭露犯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此类案件的发现难问题。医护人员积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揭露犯罪、协助司法机关办案,不仅是使未成年人及时脱离危险的重要途径,也是发现犯罪、取证固证的重要保障。
法官呼吁: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往往隐蔽性较强,大家要转变观念,及时报告并不是“家丑外扬”或者“多管闲事”,而是在和犯罪行为作斗争。每一个家庭、社会成员都应了解强制报告制度对保护未成年人、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祖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