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壹度丨破解“执法难、普法难”,四川上万家托育机构启动“线上自查” 新要闻
2023-06-01 05:45:58 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曹宇悦 川观新闻记者 魏冯

“使用系统后,我们的日常卫生保健工作比以前更规范、更系统了,规避了可能忽视的安全隐患。我们会把系统里的自查资料展示给家长,跟家长之间的信任度也在提升。”5月31日,绵阳市人民医院英堡贝托育中心主任关智元登录“四川省托幼机构线上服务平台”,用时约30分钟,上报当月卫生自查结果。


(相关资料图)

绵阳市人民医院英堡贝托育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提供托育服务。受访者供图。

截至2023年春季开学,像英堡贝托育中心一样加入“四川省托幼(育)机构卫生自查系统”(以下简称“自查系统”)的托幼(育)机构共有1.22万家。该系统于2022年4月运行,由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简称“省卫生执法总队”)与省优生托育协会联合研发,是全国率先探索的托幼(育)机构卫生自查系统,旨在强化对托幼(育)机构的管理、保障托幼育机构婴幼儿健康。

推广自查系统一年,四川不少托幼(育)机构在保健人员配备、保障儿童营养膳食、饮水安全、全日照护观察等方面有明显改善。“相比2022年一季度,2023年一季度我省托幼(育)机构各项自查指标合格率均呈上升趋势,其中‘卫生评价报告’合格率提升16.02%,‘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合格率提升4.1%,‘饮水机清洗消毒、净水器滤芯更换’合格率提升2.48%......”省卫生执法总队学校和公共场所卫生执法支队支队长彭宇拿出一组数据。

托幼(育)机构:

卫生保健工作更规范,

能更全面保障孩子健康了

5月29日,成都天府新区戛纳湾爱贝比托育中心保教主任黄丽华登录自查系统,首先对园区基本情况,包括在园幼儿人数、教职工人数、传染病情况进行更新,然后针对系统中标示的卫生监督检查指标,对园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卫生保健工作、传染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与消毒、饮用水卫生管理5方面内容挨个自查。“系统每一检查项目之下,都有一系列小问题,我只需按园区实际情况点击‘是’或‘否’即可,非常方便。”

黄丽华填写完信息后,会把自查系统上填写的所有信息保存、打印成纸质版后加盖园区公章,形成“自查单”,再扫描成PDF重新上传入系统,当月自查就可在30分钟内全部完成。

黄丽华所用的“四川省托幼(育)机构卫生自查系统”,具有普法宣传、在线自查、数据分析、综合评价、监督整改等功能。每个托幼(育)机构均可注册账号登录自查系统,于每月28日前通过“四川省托幼机构信息服务平台”报送本月的卫生自查报告。

与线下检查模式相比,自查系统让更多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更加有针对性、更加规范。“传统的线下检查检查时间有限,主要检查园区场地环境是否安全,是否有安全的婴幼儿玩耍场地等,线上自查系统的研发强化了卫生健康方面的要求,各项检查指标都很专业、细致。”

关智元拿自查系统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举例,自查系统中有五条相关要求,如园区要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桶装水饮水机清洗消毒记录或净水器维护和滤芯的更换记录、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证批件、制定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如果我们更换饮水机的滤芯,就得在系统中记录具体日期,并让负责人员签字。对于上门给饮水机更换滤芯、消毒的厂家人员,也需要取得健康证明。”

关智元坦言,每填写相关要求时,都相当于一次自我检查、自我提示。“像饮用水卫生里一些要求,都是日常生活中都注意不到的细节,自查系统都帮我们想到了,这让我们工作起来更为踏实、放心,也能更全面地保障小朋友的健康。”

通过自查系统,关智元还认识到“体弱幼儿”是一个“特定归类”,需要园区特别加以重视、建立针对体弱幼儿的管理制度。自查系统中,关智元看到有“该中心是否有建立体弱幼儿的观察?”这一问题后,就去查询资料,了解到孩子有贫血、营养不良、先天性的发育迟缓、中型以上的肥胖和部分常见生理的畸形等情况大致属于“体弱幼儿”范畴。

关智元通过自查系统,关注到体弱幼儿这一群体后,为园区制定针对体弱幼儿的管理规范和制度。“比如对于营养不良和肥胖的幼儿,我们会给他们制定特别的膳食;对于发育迟缓的幼儿,我们会把他们调到年龄相对较小的班级,让他们在与其他孩子日常玩耍时不易被冲撞跌倒……这样一来,老师在日常照护过程中会增强责任意识,避免一些风险隐患。”

执法机构:

解决“执法难,普法难”困境

将实现托幼机构“视频在线监管”

“5月10日至5月31日,我们省卫生执法总队采取‘执法+专家’模式,分3个组,去省内13个市州、29个区县的托幼(育)机构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这些机构卫生自查的落实情况,看他们是否按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彭宇说,自查系统运行一年来,托育机构的备案率普遍提高,对园内工作人员和儿童的结核病筛查普遍加强,卫生评价报告也更细致、规范了。

省卫生执法总队指导泸州市龙马潭区托育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受访者供图。

彭宇介绍,以前各市州区县对托幼(育)机构的检查相对分散,自查系统不仅把检查标准统一规范化,还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监管效率。“我们的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被监督单位包括各类医院、学校、公共场所、企业等等,对托幼(育)机构的检查只是工作一小部分,很多时候我们会觉得人手不够、检查时间紧张。现在托幼(育)机构先自查一遍,我们根据他们提交的‘自查表’有针对性地复核,效率就提高了很多。”

借助自查系统,省卫生执法总队对托幼(育)机构检查的内容范围更加全面。彭宇介绍,传统线下检查时间有限,很难面面俱到,只能重点检查传染病等方面,而自查系统可涵盖对涉及到托幼(育)机构卫生健康的所有项目,让机构自查并在系统上报告,还能清晰呈现出各项自查数据的整体趋势走向及分布规律,有助于监管人员“有的放矢”开展普法、执法工作。

自查系统还提升托幼(育)机构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执法机构的普法效率得以提高。“以前我们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既要执法、又要普法,以教育指导为主,处罚力度有限。现在借助自查系统,明确了机构是责任主体,而我们是监督执法,大家目标是一致的,就是保障小朋友的健康。现在很多机构负责人遇到不懂的问题,会主动打电话问应该怎么做。”彭宇说。

目前,“托幼(育)机构线上卫生自查”工作将继续在全省推行,省卫生执法总队还将升级自查系统,如实现托幼机构“视频在线监管”,开发自动分析平台。“我们想先将十几家机构作为试点,将托幼(育)机构监控视频连入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看看机构水质检测、日常消毒是否按要求开展,还有小朋友的视力保护、运动时间是否得到保障。”彭宇说。

据悉,“自查系统”的研发历时一年,这期间,省卫生执法总队牵头成立由四川省及部分市州的优生托育协会、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信息公司以及托幼(育)机构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多次梳理、推敲和研讨,并在部分市州进行前期调研和试用。目前,全省各地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均可登录系统查询辖区内托幼(育)机构的相关情况。

托幼(育)机构线上自查只是一方面,对机构在填写自查系统时可能存在的谎报、瞒报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人员会采用线上系统检查和线下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弄虚作假的机构严肃处理。彭宇介绍,省卫生执法总队在每年春、秋季开学时,开展线下“拉网式”检查,每年还会按照10%的比例对机构进行“双随机抽检”,现场检查托幼(育)机构的卫生安全情况。“对弄虚作假的机构、未按要求备案的机构,以及在自查系统中的 ‘传染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与消毒’等关键项目不合格的机构,我们会给予严肃批评,并加大监督力度;对表现良好的机构则给予评星加分、减少现场监督频次。我们会将自查结果与监督频次、处罚通报、信用体系、星级评定等挂钩,强化结果运用,真正赋能机构规范发展。”

省卫生执法总队现场检查阿坝州茂县托幼机构消毒产品。受访者供图。

“四川托幼(育)卫生综合监管,是助力普惠托育全面健康发展的有益尝试和实践,自查系统的研发和运行就是实现四川托幼(育)卫生综合监管的重要举措之一。”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周果说,目前四川省已初步构建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主体责任、社会监督的“四维一体”托幼(育)机构综合监管模式,监管效率和依法执业水平不断提升,为全省托幼(育)机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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